互联网“激活”农民合作社电商——专访北京云华农汇网

农汇动态    来源:新农村商报白舒捷    时间:2015-08-14 14:11:36    阅读:25547次

[ 摘要]新农村商报近期专访北京云华农汇网总裁张志成,对农村电商为何要走“合作社”路线,互联网应如何对农民合作社进行改造,农民合作社电商又该如何发展进行解析。

    复星集团CEO梁信军曾说过,今天看一个产业有没有潜力,就看它离互联网有多远。在各行各业纷纷挤破脑袋想傍上“互联网+啥”时,有人放出预言:“互联网+”的下一个风口是农业。而在“互联网+农业”的战略布局里,农民合作社是必不可缺的关键一环。

    本报近期专访北京云华农汇网总裁张志成,对农村电商为何要走“合作社”路线,互联网应如何对农民合作社进行改造,农民合作社电商又该如何发展进行解析。

    为何要走“合作社电商”路线?

    记者:据我所知,云华农汇网是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互联网服务商,您为何选中农民合作社作为公司服务的目标?请介绍一下公司发展现状和模式。

    张志成:我和我的团队过去近二十年,一直在IT行业奋斗耕耘,和无数城市的工商企业一起追踪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前沿。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融合是大趋势,蓦然回首,发现我们的农业、农村、农民似乎离现代农业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正因为距离大,所以潜力也大,是片值得挖掘的“蓝海”。

    对于农业来说,我认为不仅仅是需要有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市场平台,更需要有更多适应互联网的市场主体,能够参与到新型的交易模式当中,这个主体就是以农民合作社为代表的,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在内的新型农业组织。

    公司自2011年底成立时就把农民合作社作为主要服务目标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农民合作社是合适我国国情的农业规模化生产的中坚力量。随着农业规模化发展的推进,未来一家一户的散户生产模式一定会被规模化生产替代。另一方面,近几年工商资本不断涌入农业,其势必会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但工商资本替代农民生产,抛开农民自己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的路子行不通,而工商资本也不可能直接对接散户,必须有第三方来衔接两者,农民合作社恰恰就是这个作用,“公司+合作社+农民”的生产模式才是未来农业发展的主流趋势。

    二是基于农民合作社的特点和优势,它把农户集合起来,聚少成多,使其运用互联网这种工具进行生产和销售成为可能。如果让每个农民自己去运用互联网难度较大,但形成组织后,可以通过集中管理来培养电商人才。同时,互联网时代已然到来,农民合作社也需要借助电商平台来寻求发展。

    三是目前国内缺乏专门针对农民合作社互联网服务的机构,这块市场仍是空白,潜力较大。

    基于以上考虑和定位,公司于2011年12月正式面向农民合作社启动“农汇网可信农场云平台”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已经为全国各省区(包括台湾在内)的万余家农民合作社进行互联网服务。

    在农业产业链中,农业组织是最薄弱的环节,信息和数据不透明,信任度较低,被称为“黑盒子”,造成其参与互联网经营的困难。

    我们致力于打造“数据电子化、业务可记录、质量可追溯、信息可互联”的“透明农业组织”,建立“稳定、高质、高效”的产销新模式,弥补“最先一公里”的产业链短板。

    我们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帮助农民合作社建立资信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此外,去年我们主要是给合作社做服务工作,今年会秉承着更开放的态度,帮助一些优质的合作社提供产融对接服务,对接龙头企业、电商平台和消费者。

    记者:这两年,一些农产品滞销或卖难的农民合作社通过微博求助,引起各方关注。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合作社应如何通过互联网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

    张志成:首先,这种通过互联网求助销售的方式是值得肯定的,但这种“亡羊补牢”的方法并不能真正解困。

    我们需要看到农产品滞销背后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农产品的季节性生产特点,因此具有周期性失衡的属性。另一方面,是无订单生产所导致的。农产品电商销售一定要在平时下功夫,不能“临时抱佛脚”,合作社电商要想长久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建立稳固的供应关系。互联网对于农业的改造,不只在于宣传和推广,更重要的是要把农产品销售转变为“预售”式的订单农业模式,从而根本上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的怪圈。此外,政府应建立一套农业订单交易评价体系,通过标准和法治来约束电商买卖双方,一旦一方出现违约,必须进行严格和高成本的违约处罚,进而建立诚信体系,保障农产品电商的规范化健康发展。

    我相信,互联网会让订单农业迎来新机遇和新发展。

    合作社“触电”的喜与忧

    记者: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电商发展现状如何?有哪些自身特点?

    张志成:据我们公司统计,在淘宝、阿里巴巴这类电商平台中卖农产品的农民合作社非常少。2014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超过120万家,直接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的只占极少,不完全数据显示不足5%。目前农产品电商主要以特产店销售为主,这些店只是作为中间流通商,一般设立在二三线城市,从合作社、农户收购农产品再进行分装销售。

    目前农民合作社在B2B和B2C领域里尚未成为主流,值得挖掘。因为与其他农产品电商销售主体相比,农民合作社电商具有一些自身优势:与农民自己在网上卖农产品相比,农民合作社的优势是能够形成规模化供应,以及品牌影响力较大;与商贸流通企业相比,合作社的特点是能够掌握生产源头,全程监控生产流程,保障食品安全。

    记者:您认为,农民合作社电商发展之困是什么?

    张志成:我认为有几缺:一是缺思路。很多合作社想开电商,但不知道该怎样做。有些合作社以为发展电商就是要到淘宝上开网店,实际上,我认为绝大多数合作社不合适这么做。网店卖农产品意味着合作社必须把农产品转变为商品,要解决包装、冷链、运输等问题,而这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

    二是缺资金。这点毋庸置疑,因此合作社发展电商必须要有工商资本进入和支持。

    三是缺人才和缺伙伴。需要专业互联网人才和第三方电商服务机构。

    四是缺工具。合作社电商需要多元化平台,除了淘宝、阿里巴巴这样的平台,更需要微商、微店这样的移动平台。

    从客观因素来看,合作社电商的困境还面临农产品产品化不足、标准化欠缺、冷链物流不完善以及季节性集中上市等问题。这需要用传统工业的思维和方式来改造农业,用市场化来倒逼农产品标准化、商品化升级。

    这些问题光靠农户和农业组织是无法解决的,需要政府、资本、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参与其中,进而推动农业电商发展。

    借助互联网打造“透明农业组织”

    记者:前不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合作社发展电商离不开农村金融,但融资贷款是个老大难问题,您认为有哪些解决措施?希望政府出台哪些扶持政策?

    张志成:银行之所以不愿意贷款给农民合作社,这里面有几个原因:一是农民合作社存在一些资产不实或不透明的情况;二是很多合作社缺乏每年的产销情况和数据,财务管理严重疏忽,有的甚至出现账目混淆的情况。对于银行来说,贷款给这样的合作社风险太高,自然就不愿意放贷。

    政府首先应该做的,是强制合作社,特别是各级示范社进行电子交易和电子结算。第二,要把地方的财务代理中心发展起来,通过第三方机构帮助合作社把财务管理起来,集中核算,提高效率保障质量,服务与监管并举。第三,农贷要想发展起来必须要走市场化道路,不能一直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银行放贷。第四,加强监管,把贷款真正放到务农人员手中,谨防其他行业从中“套取”优惠涉农贷款。

    记者:目前我国农业电商还处于起步阶段和探索之中。在您看来,目前是否有比较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

    张志成:目前农村电商有几种发展模式:一种是阿里巴巴、京东、淘宝这种模式,通过雄厚的资本和延伸下沉的物流链来带动农村消费需求,因此发展模式主要是农村综合电商。第二种是大北农、新希望这种模式,从农资销售入手,在销售的过程中实现互联网化,最重要的是给基层的农业组织注入了一定的资本和贷款,在一定程度上也把各地的特色农产品供应到一二线城市里来。第三种是农产品电商交易平台类的公司,搭建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把传统的线下交易搬到了互联网上。第四种是微商、社区配送、O2O等供应模式逐渐涌现。

    尽管模式多种多样,但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并没有颠覆性地创新,还属于1.0模式,即把曾经传统的线下销售换成了线上交易,没有改变农业产业链的根本销售模式。但我相信,未来总有一家企业能探索出2.0模式,就像京东彻底代替了中关村电子商城一样,给农业电商带来全新的变革。

原文链接:http://epaper.comnews.cn/news-1110839.html

来源    :新农村商报白舒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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